我們要不要遵守遊戲規則?
成功了的人說:我們當然要!
失敗了的人說:我就是不懂遊戲規則!
自大的說:我就是遊戲規則,當然要遵守啊!
懦弱的人說:你不是叫我聽你的便是嗎?
政客說:我正在摸索著適合大家用的遊戲規則!
律師說:請遵守我們的遊戲規則!
運動員說:我只遵守教練說的。
妓女說:請先付錢!
我的太太說:你不是在結婚證明書上簽了名嗎!
可見遊戲規則對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自私和護己的看法!
高爾夫球的遊戲規則也是一樣,很多初學打球的朋友不知道高爾夫球的規則原來是如此包羅萬有。我不說是複雜,因為任何比賽項目的正式規則也是很複雜,例如:風帆、足球、桌球、網球、及至麻將牌。高爾夫球場內,可能發生的事實在太多,多得有些甚至匪夷所思,沒有公認的白紙黑字規則管轄下作出公平裁決,很多糾紛沒有可能平息。
有次和一班摯友打球,逐洞賽,為增加刺激,只小賭十元一個洞,根本算不上賭博,賽了三個洞之後,走往第四個洞途中,負責記分的小張,便問何老闆:你剛才打了多少桿,何老闆不假思索便說著:六桿。何老闆的球僮在旁,邊走邊輕聲地對何老闆更正:是五桿啊!何老闆在心中算了又算,還未確定是六桿還是五桿時,我已在第四個洞發了球。走下來時我已聽到何老闆和小張爭吵著。
「你說了六桿便是六桿,不能改了。」小張堅定地說。
「我自己算錯,球僮幫我算對,我真的是打了五桿而已!」何老闆說。
「你說是你的事。」小張指向我:「老劉,你在旁也親耳聽到他說是六桿的,對嗎?」我一言不敢發。何老闆見小張突然如此執著,便說:「多一桿少一桿我才不稀罕,我又不是騙你,講事實而已!」
小張馬上駁下去:「球例上早已寫明,不得改桿數。」
怎料何老闆聽後反常地大聲說:「你這樣鍾情球例,你說什麼也可以啦!我是最討厭人家動不動便把球例搬出來嚇我的。大家只是玩玩而已,你這麼緊張,我每個洞都當輸給你,好嗎?」說完便自己有自己的繼續打球。
小張問我:「老劉,你懂球例的,你說我有沒有做錯。」
我見風頭火勢,說什麼也必徒然,心想打完球才算吧!
之後打的幾個洞,整組人鴉雀無聲。但每人內心也知道這是另一場大風雨來臨的前夕。
結果不出所料,他們在打到第七洞時再次正面衝突。大家心情不好,打球一定是糟透的了。這回,小張在果嶺來來回回在檢看自己的推球線時,無意中踏正何老闆的球線,何老闆大喝一聲:「喂!你踐踏我的推球線,這洞你輸了!」
「什麼輸了?」小張不憤氣。
「別以為只有你懂球例。我也懂的啊!」何老闆怒瞪著小張:「老劉,你來評一評理!」
我沒作聲。只有佯作專心推球。我頭再望起來,已經見到小張和何老闆大家拿著推桿像劍的格打起來。
我再也忍不住:「大家既是熟朋友,給我面子,打完球再論罷!大家打得不開心,不要打下去好了!繼續打,便不要吵下去。大家互相尊重啊!」
打球扯火時常有,冷靜下來,大家可平心靜氣的接受對方的解釋。認識球例的當然可以振振有詞,但遇到不懂球例、誤解球例或甚至是不理會球例的人,我學會了當自己「蝕底」算了。因為如果大家也懂球例,自然沒爭執。若是正式比賽,自有裁判員來採取行動,用不著勞氣。
以上小張和何老闆的爭執。只是因為大家太熱,說話沒避忌,口沒遮攔,而且:大家的球袋裡沒有帶備一本紅書仔——《高爾夫球規則》!
當然,《高爾夫球規則》不一定是紅色的。只不過是我最常用的那兩本,一中一英,封面都是紅色而已。我很喜愛中文的那本,一九九六年由曾志偉高爾夫球基金印刷。這書是由蘇格蘭聖法魯斯皇家古代高爾夫球俱樂部及美國高爾夫球協會批准的中譯本,和英文版對照下,我學會了很多高爾夫球詞彙的中文名稱呢!這裡我不得不節錄這書內《前言》的一段話,可說是語重深長:
「《高爾夫球規則》是管轄高爾夫球競賽活動的法典,它是對高爾夫球比賽或遊戲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裁決唯一可遵循的法則。
「高爾夫球是一項強調自律的運動,它要求球員按照公正的原則自覺地嚴格遵守法度,做到『於人眼目不及之處獨善其身』,但同時又將『知曉規則『的責任賦予球員,因此,學習規則,了解規則,並能夠熟練地漫用規則,對於高爾夫球員特別是決心致力于高爾夫球運動的人來說,就顯得至為重要,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做一個『懂法』的球員比做一個『會打球』的球員更為重要……」
好一句「懂法」的球員比「會打球」的球員的意義下註腳。怎樣能「懂法」呢?不是每個人也喜歡看法律書。球例書和法律書很相似,因為要用文字寫出一些沒有模棱兩可餘地的規則,一定是深澀難讀的。但我偏愛看這類書籍,是因為我愛推理,生性八卦,和吹毛求疵。這樣亦同時形成我兩種極端的性格,喜愛「撩事鬥非」和喜作「和事老」。手執規條正好造就我這兩矛盾性格互存。和別人認真賭球,我處下風時,我往往運用對球例認識故意挑剔對手,窒他一窒。例如:對手拋球時(Drop Ball)我故意用球桿量一量他的球是否停兩支球桿之內,若超過了便叫他再拋一次,讓他難過。
我有時又可用球例自保。例如:我無意擊中對手的球袋,要是他不懂球例,以為要罰我桿。我便可施施然的對他說:「球例上寫明如果球員的球意外地因對手、其球僮或攜帶用具變向或停止,不罰。球員可以在球的現狀態下打球,或任何一方進行下一次擊球時之前取消該次發球,在盡量接近最後打『初始球』的地點打球而不受罰!」
哈!我也可以撿球多打一次。
懂用球例是很厲害的武器。文字坦白說是深澀一點,但始終,我認為要是尊重一項遊戲,一定要尊重這遊戲的規則。
真的要學習《高爾夫球規則》,其實說難不是太難。說來說去,全書只有三六章。除第一章《禮貌規範》、第二章《定義》外,便是第三章的《打球規則》;打球規則亦只有28條,其餘的只是其他比賽方式,競賽管理和一些附屬規則而已。
對初學者來說,學規則首先要清楚規則的言義,因為概念上的模糊或混淆會給理解規則帶來很大的困難。第二要分清球場上的區域,因為在不同的區域發生的問題處置的程序和結果有所不同。
第三要明白球場上的人物和事物區分。最後要知道在不同的比賽方式中,運用的規則可能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次接觸球例,也是從友人口中轉述的。但很多時友人解釋得不太全面,多問些變成好像向他挑戰。便專誠買本球例書來看看,但因當時球齡很淺,在球場上遭遇過的處境不多,所以看來枯燥乏味。真正令我弄懂球例的,是一盒我無意中找到的錄像帶,它把28條球例活生生地示範出來,看得很是有趣。後來友儕閒談中,開始互相「切磋」球例,有時也會爭拗得臉紅耳熱,結果便馬上回家看球例書,慢慢下來,書架上有關球例的書有七、八本,什麼圖解的,什麼淺說的,什麼一千種不同的official rulings……等等一大堆,沒事做時看一下我覺得是種樂趣呢。
說回上文小張和何老闆的爭拗:小張問何老闆打了多少桿,何老闆一時記不清報錯了,後來要求更正,小張不允許。
球例上是這樣說的:「在進行比洞賽中,如果在一洞的打球後,球員為提供了或被認為提供了有關剛打完之洞所打桿數的錯誤信息,並因此影嚮了對手對該洞結果的了解,而他在任何球員從下一洞發球區打球之前,如果是最後一洞則在所有球員離開球洞區之前糾正了這一錯誤,則不受處罰。如果該球員未及更正錯誤信息,則他在該洞負。」
小張是懂這條規則的。說起當時,我已在發球台發了球,而何老闆未能及時更正錯誤,這洞不是五桿還是六桿的記錄,因為他們是比洞賽,這洞應該判何老闆輸了。
順帶一提,對手是有權在每一洞的進程中向球員查詢已打的桿數,或在每一洞的打球後查詢在剛剛打完之洞的桿數。
所以我們常常在球場上問人或被人問:「你打了多少桿?」我們既不能不答,亦不能答錯:答錯馬上要更正。詳情請參閱《規則9》——關於已打桿數的《報告》。
另一事件是小張在果嶺上無意踏正何老闆的推球線。何老闆馬上喝止小張,說他該洞輸了。
《規則16-1a》觸及推球線中說:除下列場合以外,不得觸及推球線……(所說的八項,沒任何一項准許用鞋底觸及推球線。)
正確的判決是:如果小張是有意觸及的,該洞他可被判輸。如果他不是有意,而且他踏過後沒有把推球線改善過,那麼小張便不被罰。
踐踏到他人的推球線是很常見的。大部份時候都是無意的。尤其是初學者,往往只顧埋頭追蹤自己的球,那來閒時去顧及他人的球呢?況且,人家的球已Marked了,這麼細小的東西有時真的看不到,推球線又有可能太長,除自己的球,還要看同組的另外三個球,功夫不簡單啊!但到底踐踏了人家的推球線是對人心理上有影嚮的,我們可要小心為上啊!
有時,球例是「死」的,怎樣運用球例是「生」的。有次大賽,老虎仔活士的球打到一塊大石之前,被擋著。說時遲那時快,在旁的觀眾來了十多名「大隻佬」,馬上把「石塊」搬走。這便很具爭議性了。球場上stone是可以很大的,只要這不是solidly embedded,就可以算是散置障礙物(loose impediment),是可以在不延誤時間內移走,這裡爭議的是怎樣才叫solidly embedded?
在這篇《球例知多少》完結之前,我想引述幾個怪異的處境,看看讀者會怎樣裁判,從而希望提高大家一起學習和運用高爾夫球規則的興趣。
你的球剛好停在洞的邊緣,你正準備推擊球(addressingthe ball)時,球便掉進去。你怎辦?
在你的擊球線(line of putt)上長了個小磨菇,你能否補救(relief)?
你的球打進了會所內(劃定為非OB),你可否打開一扇窗,把球打出外面?
在沙坑內你發現一條蛇,你的球剛巧觸及蛇的尾部,你應怎辦?
球員可否用膠紙把自己若干手指綑起來打球?
球員走進沙坑內,收起了傘子,平放在沙上,才打球,應不應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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