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頗欣賞李八方在《蘋果日報》内《隔牆有耳》中的黑色幽默。李八方何許人我不便在此透露。
但本周一的李八方《打高爾夫球同搶包山一樣應禁》一文,原意是罵特區政府「只許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但八方對高爾夫球這活動一竅不通,比喻不倫,用辭不當,且成見太深。見原文:
例如:「高爾夫球場出名破壞自然生態,兼生人霸死地,貧富懸殊,會增加社會分化。」(西貢滘西洲球場獲環保獎八方知否?)。踐踏高爾夫之餘令一眾球友讀來興受辱之感。八方根本不應把搶包山和選一項他不諳懂的運動作比較,高爾夫球更是最壞的選擇!
再說球僮偉仔。(球僮,caddie,不能譯做執波仔,高球是沒有執波仔的。球僮只負責揾波,就算球僮身體任何一部份觸到球也要罰他所屬球員一桿,何况執波。拜託!不要再叫球僮做執波仔好嗎?)他被石澳球會外籍女球員打球擊中,以致一眼失明。
首先,從沒有人說過高爾夫是安全的;相反,高球場上是危機四伏。
球例中第一章第一節就是安全守則。任何人(包括球員和球僮,不論打了多少年球或當了多少天球僮)若不遵守球場安全守則可立即被勒令離場。
意外就是意外,不幸的當然是偉仔,那外籍女球員有沒有責任?相信事發時石澳球會自有報告,外人不便推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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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登於《明報周刊》專欄〈高球型而尚〉,現經作者修訂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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