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是最原始的交易模式。
但因後來一些貨不能用手交,而要靠第三者托運,或那些貨,没訂單前根本不會製造,所以發展出訂金,期票、信用狀等等財務工具來促進交易,統稱為pre-paid或partially pre-paid交易模式。
一些以累積用量作收費標準的服務如電費、煤氣費和電話費,我們習慣了的卻是post-paid交易模式——用過了一段時間後才付賬。Post-paid模式無可避免帶來壞賬,營運成本亦比pre-paid高出很多。儲值卡(和買套票之類)是偉大的發明,這模式把post-paid 扭轉成pre-paid,對商人絕對有利。
打球時,熱戀中的球友問我:「愛情呢?是屬於pre-paid還是post-paid?」我答:「這當然是pre-paid啦!不互相先付出感情和時間那來孕育愛情?」
「不對!愛情可以是pre-paid完再post-paid,絕對是樁不公平交易!」同組打球,剛離婚付上龐大贍養費的李總抗議。
唉!愛情,當是樁交易,肯定是盤糾纏不清的爛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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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登於《明報周刊》專欄〈高球型而尚〉,現經作者修訂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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