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球巡迴賽上海站剛在大上海球會結束,張連偉和黃明傑並列冠軍。另一球手李超本可爭霸,可惜在最後一輪第五洞時,他的球僮大意犯錯,被裁判判罰兩桿,失去奪冠機會。
不可不知,在高球賽上,球僮犯錯,球員須要負責,有時更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李超在打這個三桿洞時,球跌落了水障礙區內,而這時他的球僮把他的毛巾放在水中蘸了一下,違反了球例13–4a條,「球員不得測試該障礙區或其他類似障礙的情况」,判罰两桿。
這樣看來,球員是無辜的,但根據球例6–4條明確指出,「球員對其球僮的犯規行為,球員都要受到處罰」。由此可見,球僮的優劣,對球員是具舉足輕重的,而不是一般人以為球僮只是替球員揹球袋或「執波」。
一些未懂打高球的朋友,為討好喜愛打高球的老闆,有時愛說:「我怎懂打高球呢?做你的『執波仔』還可以」。這是絕對錯誤的用詞,可說是百分百的「擦錯鞋」。
球例中,就算是球員自己也不能隨便把球檢起,連大意踫一踫也不可,別人更絕對不可(如遇到確有需要把球撿起的情况下,球員必須事先作聲明,按球例是否要處罰)。
起源於十六世紀
有時,我們亦會聽到:「老闆,我不懂打高球,做你的球僮,替你揹球桿好了」,這也是不對的,球僮的工作不是光揹球桿這樣簡單。只懂揹球袋的我們直截了當稱之為bag carrier,不叫球僮(caddie)。還有,如上文說過,球員要對其球僮的行為負責,試問老闆們怎敢貿貿然找不懂球例的人當球僮?職業或業餘球僮是一項須接受過訓練的專業工種,不是人人都夠資格當的。
球僮這名稱是內地統一說法,台灣人愛把英文caddie(或caddy)音譯說成「桿弟」;香港人,當然按我們本地文化把外來語如bus、store、cola、delicious等叫成巴士、士多、哥喇、地厘蛇等為例,順理成章把球僮用廣東音叫成care-dee。
球僮的起源是怎樣的?說法很多。筆者認為最有根據的記載是在一五六七年,一位女王Mary Queen of Scots的丈夫被謀殺後只幾天,她竟有興緻到法國打高爾夫球,還僱用了她的一名年輕學生揹球袋,這名學生名叫Les Cadets,亦是歷史上第一個球僮,caddie亦是從法文傳譯過來的。
分得十分一獎金
球僮服務發展到現在,除替球員揹球袋外,背後作用絕不簡單。這先要從球僮和球員的關係說起。
第一層關係當然是主僕關係,球員是主人;球僮是僕人。主人出錢買球僮的服務,這基本服務開始時是直接非常,就是替球員揹球袋,减低球員體力消耗。本來,每打一桿後,一些修理草皮或扒沙等保護球場的工作,是高球員應有的禮貌和責任,但有些人往往罔顧了作為高球員的義務,球場便硬性指定球僮肩負起這些維修工作,球員打了球後便可大搖大擺往前走,在歐美國家大多沒球僮服務的球場上,球員不親自修理草皮是被視作不君子行為。
慢慢地,球僮服務發展到協助球員看球的落點和找球。還有一類球僮稱為fore-caddie,永遠走在球員大前方,專責「看」球。雖然,嚴格來說,親自找球是高爾夫運動的一部份,但球僮服務對球員來說始終是幫了球員一把。
再者,球例上清楚說明,在正式賽事進行中,球員只可以向自己的球僮聽取「助言(advice)」(向其他人取意見,問的要罰,答的也要罰)。那末,球僮便變成球員在球場上唯一可倚賴的人。
球僮的工作亦因而加添繁重,稱職的球僮能準確地替主人看距離、測風向、述地勢、作警告、選球桿和看球線等等有利球員奪取佳績的準備。至於跟隨職業球員参加巡迴比賽的私人球僮,球僮可能亦要適時向球員提供心理輔導。一條不成文的習慣是,職業球員會把十分一獎金分給其球僮作獎勵。球僮與球員的關係已演變到戰友的層面。
我們常說成功的男人背後一定有位成功的女人。放在高球上,成功的球員背後一定有位成功的球僮,是無可置疑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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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刊於《信報》,現經作者修訂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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